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南瑞鑫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云0622民初71号 原告:云南瑞鑫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22790271971E。 法定代表人:刘勇,公司董事长。 住所地: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迤博七村。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明金,云南南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湖南省攸县人,住***。 第三人: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85663700R。 法定代表人:应培新,公司经理。 住所地:浙江省东阳市江北街道甘溪东街5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云南瑞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第三人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1月8日立案。2020年3月19日,原告云南瑞鑫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25.00元,由原告云南瑞鑫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员刘开华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九日 书记员卢奇 |
| 裁判日期 | 2020-03-19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