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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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保证金1565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暂计至2014年12月9日为338037.52元,2014年12月10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1565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6%继续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3690元,原告***负担22000元,被告***负担116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8-1
发布日期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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