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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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州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锦绣香江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广州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物业服务费19987.20元(自2016年1月按服务费416.40元/月计算至2019年12月)及违约金2348.49元(以每月应交额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至2019年12月)。 本案受理费382元减半收取计19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