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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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欧劳务有限公司 福能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严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福建陆度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193民初2067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福能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赵伟。 被告:福建陆度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住***。 负责人:张具兵。 被告:四川汇欧劳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廖孝春。 被告:四川严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小翠。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福能联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陆度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四川汇欧劳务有限公司、四川严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25日立案,于3月2日向原告送达缴纳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缴纳诉讼费,应当按撤诉处理。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3-16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