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 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还原告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代偿款565332.86元。 二、被告***、***向原告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565332.86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9年1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上述费用限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54元,减半收取472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