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苏州陵光装修有限公司 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苏州陵光装修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签订的《苏州陵光装修有限公司装饰合同书》于2019年10月14日解除。 二、被告苏州陵光装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人民币48238元。 三、被告***对被告苏州陵光装修有限公司上述第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20元,其他诉讼费用3000元(司法鉴定费),合计人民币5520元,原告***负担1425元,被告苏州陵光装修有限公司、***负担409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福路支行;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0×××76。 (此页无正文) |
| 裁判日期 | 202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