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同林胶业有限公司 桂林金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灵川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被申请人江西同林胶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修水支行(账号:15×××91)存款人民币32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03 |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