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 温州广合紧固件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
| 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浙江英洛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名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账户(账号:***3001669)内存款87520.3元,冻结期限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6-24 |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