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省金属炉料开发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朔州有限公司大新煤炭集运站 天津开发区津晟商贸有限公司 山西卓根电力发展燃料有限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朔州有限公司 山西卓根电力发展燃料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异议人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朔州有限公司的执行异议请求。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复议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6-4 |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