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鄢陵县康康塑化有限公司 河南聪鹏商贸有限公司 鄢陵县海悦大酒店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案按上诉人鄢陵县康康塑化有限公司、鄢陵县海悦大酒店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5894元,减半收取17947元,由上诉人鄢陵县康康塑化有限公司、鄢陵县海悦大酒店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4-22 |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