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调解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高速海阳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调解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9)鲁0687民初3492号 原告***,现住上海市。 被告:山东高速海阳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鹏,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受理上列原告、被告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与被告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丛 艳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宋雅宁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