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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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连云港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22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按照上诉请求金额计算)。 |
裁判日期 | 2020-5-8 |
发布日期 | 2020-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