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源云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市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济源云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94689.7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23元,减半收取计1261.5元,原告济源云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05.5元,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市分公司负担115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3-16 |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