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中科天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黄山睿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休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黄山睿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山西中科天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货款1565493.2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其中1000000元从2018年5月1日起计算利息至2020年3月22日止,535506.8元从2018年7月1日起计算利息至2020年3月22日止。)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428元,由黄山睿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5-15
发布日期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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