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长沙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高迅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高顺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长沙高迅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长沙高迅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1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