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襄阳市中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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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襄阳市中康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69135元。

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不超过一年。到期如需续行冻结的,权利人应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23
发布日期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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