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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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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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武汉铁路运输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武汉神农通物流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45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18元,由原告***承担506元,由被告武汉神农通物流有限公司承担512元(此款已由原告***垫付,由被告武汉神农通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径行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3 |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