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烟台赛钢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街道芦洋居民委员会银行存款52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继续冻结、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向本院提出继续冻结、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6-8 |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