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蘑菇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浙江五千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开化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浙江五千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逾期竣工违约金15290元(计算方式:183980元×0.3‰×278天); 二、被告浙江五千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其他费用3435元(包括赠送电瓶车折合现金500元、两年的物业费2935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一、二两项,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93元,减半收取196.50元,由被告浙江五千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