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1802民初182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宗全,上海申浩(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夏正标,上海申浩(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

被告:宣城市皖东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杨岷。

被告: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周海瑞。

被告: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住***。

负责人:裴传奇。

原告***与被告宣城市皖东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5-27
发布日期 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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