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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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春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纵横数据有限公司 合肥政天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合肥政天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袁中居民委员会2018年度土地租金3287236元及违约金395998.4元,2019年度租金4936919元及违约金148166.8元(违约金均按年利率6%分段计算至2019年7月2日,此后顺延计算至款清日止),合计人民币8768320元; 二、驳回原告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袁中居民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反诉原告合肥政天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81391元,由被告合肥政天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负担70000元,原告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袁中居民委员会负担11391元;反诉案件受理费80元,由反诉原告合肥政天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