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经发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拾全影源影像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著作权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西安经发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在其微信公众号“白桦林明天”上使用涉案图片的行为; 二、被告西安经发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拾全影源影像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含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1000元。 三、驳回原告北京拾全影源影像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北京拾全影源影像有限公司负担40元,被告西安经发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