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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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继续冻结被告深圳市富诚达科技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1459901.48元的银行存款。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06
发布日期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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