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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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滦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本次诉讼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925.0元,减半收取计962.5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9-12 |
| 发布日期 | 2020-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