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中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230元,已减半收取计615元,退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高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纪思扬 |
| 裁判日期 | 2018-11-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