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佛山市运通晨塑料助剂有限公司
南安市玉和塑胶制品厂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佛山市运通晨塑料助剂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4545.96元,减半收取计2272.98元(原告已预交),财产保全费1601.99元,合共3874.97元,由原告佛山市运通晨塑料助剂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0-08
发布日期 202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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