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博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粤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 法院 | 平湖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深圳粤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案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80元,由原告深圳粤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30 |
| 发布日期 | 2020-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