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三叉街支行 福建鑫安瑞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馥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4)榕民初字第431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申请执行人仍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被执行人仍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8-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