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876元,减半收取938元(原告已预交),退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或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同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