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延边第二建筑公司 延边兴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决议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原告已预交),退还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18 |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