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仪陇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执行***、***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尚未实现的债权数额本金69,999.95元及利息、公证费1,450元,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同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者提交其财产证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