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景上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河北众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 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河北众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名下的财产,限额人民币360465.1元。 案件申请费2322元,由申请人上海景上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04 |
| 发布日期 | 2020-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