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海南供销大集酷铺商贸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海南冠亿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海南供销大集酷铺商贸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冠亿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82389.31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59.73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海南供销大集酷铺商贸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30 |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