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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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莆田市鑫裕经典鞋业有限公司 莆田市涵江区高准鞋面加工厂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2019)闽0304民初210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2019)闽0304民初2102号第二项; 三、***对莆田市鑫裕经典鞋业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1065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4-27 |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