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家口强联广告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怀来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工资款10000元。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已交纳***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支付原告。。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02 |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