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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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福建武夷味源调味品有限公司 琪星贸易(天津)有限公司 江苏纵横装备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阳武夷味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案外人琪星贸易(天津)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06-14 |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