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荣吉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名下所有的粤FXXXX号汽车,期限为二年,限其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将该车辆及相关产权证照交付本院并存放指定地点。 限***十日内履行(2019)鄂0683民初444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将拍卖、变卖该查封财产偿还债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