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惠金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文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临颍县人民法院(2020)豫1122民初250号民事判决;

二、河南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河南惠金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40000元检测费;

三、驳回河南惠金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50元及二审案件受理费850元,均由河南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26
发布日期 2020-06-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