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浩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涞水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容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异议人河北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解除其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涞水县支行处开设的保证金账户(账号:50×××87、50×××79)及账户内资金的冻结的异议。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19-06-25
发布日期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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