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京中城汇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城银康(天长)健康城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执行人南京中城汇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城银康(天长)健康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投资权益(5%股权)作价1089876元,交付申请执行人***(身份证号码)抵偿1089876元的债务。该股权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3-20
发布日期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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