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京中城汇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城银康(天长)健康城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南京中城汇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城银康(天长)健康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投资权益(5%股权)作价1089876元,交付申请执行人***(身份证号码)抵偿1089876元的债务。该股权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3-20 |
| 发布日期 | 2020-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