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鑫晨志恒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黔0103民初8099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上列二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谢雷,贵州民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贵州鑫晨志恒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赵光霞

原告***、***与被告贵州鑫晨志恒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向其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按时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吴中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

书记员廖雨濛

裁判日期 2020-06-12
发布日期 2020-06-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