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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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 沧州港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沧州市人民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2019)冀0921民初55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第一项为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赔偿被上诉人***各项损失168574.03元(以上款项汇至沧县农村信用联社府前信用社***6373原告***个人卡号内)。 二审案件受理费1,074元,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承担1021元,被上诉人***承担5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08-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