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
沧州港强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沧州市人民医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2019)冀0921民初55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第一项为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赔偿被上诉人***各项损失168574.03元(以上款项汇至沧县农村信用联社府前信用社***6373原告***个人卡号内)。

二审案件受理费1,074元,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承担1021元,被上诉人***承担5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8-18
发布日期 2019-12-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