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莞塔菲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塔菲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变更诉讼请求后收取受理费2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5025元,由原告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负担。原告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已预交31476元,多预交的部分可前往本院办理退费手续。

裁判日期 2020-04-17
发布日期 202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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