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虎石矿业有限公司 湖北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鑫盛德隆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鄂09执保38号 申请执行人湖北澴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湖北鑫盛德隆商贸有限公司、张丽玲、张祥成、付秋芳、王奇、付琳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0日作出(2020)鄂09执保38号执行裁定,续行冻结陈育涛(公民身份号码:***)为张丽玲代持的在贵州虎石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出资比例为45%的股权。执行中,本院已依法续行冻结陈育涛(公民身份号码:***)为张丽玲代持的在贵州虎石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出资比例为45%的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保全的事项已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2020)鄂09执保38号执行裁定的保全事项实施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