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洛阳风动工具有限公司 青岛罗斯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洛阳风动工具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30000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6-02 |
| 发布日期 | 2020-0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