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辉煌锻压机械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胶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281执699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辉煌锻压机械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辉,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志山,山东禄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胡乐京,男,汉族,住***。 被执行人泓鑫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世磊,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青岛辉煌锻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胡乐京、泓鑫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0281民初6501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执行人未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16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0年1月16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1437531.77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和传票,现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亦在笔录中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对(2020)鲁0281执69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