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 广东省石油企业集团公司 深圳市西泉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广东省石油企业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管辖权异议受理费100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并应于本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