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邢台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邢台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清海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邢台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政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名下11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