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 西峡宛西制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十堰市君联物流有限公司 西峡县人民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付原告西峡宛西制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69988.3元,支付被告十堰市君联物流有限公司94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以上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50元,减半收取975元,由被告十堰市君联物流有限公司承担(已在垫付款中扣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