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许昌艺林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远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2019)豫1002民初62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二、变更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2019)豫1002民初62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河南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工程款1089404.93元及鉴定费28167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1089404.93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一审案件本诉受理费30800元,由***负担19616元,河南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1184元,反诉受理费3913元,由河南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8718元,由***负担9450元,河南颖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926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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